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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出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7-05 04:27:43

  

厦门市推出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图1)

  央广网厦门10月11日消息(记者 吴馨骅)探索开展土地的混合利用及用途灵活转换,厦门市资源规划局近日印发《厦门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10月1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

  据发布,《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10月8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与用途合理转换,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厦门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混合产业用地是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规定制定宗地用途清单(不少于两种类型土地用途),允许在用途清单范围内进行多种用途混合利用和灵活转换的土地,包含宗地内全部或部分建筑面积的混合利用。与2022年《试点方案》相比,本次《管理办法》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优化:一是明确混合利用既可整宗地内全部建筑混合,也可部分建筑混合使用;二是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域新供产业用地项目;三是扩大用途清单范围,增加工业、科研、文化用地,基本覆盖除商品住宅以外的二产、三产各类经营性用地;四是新增支持依法依规可以协议出让的产业用地按混合产业用地供应。

  混合产业用地采用清单制管理,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地块可开发的用途清单、主导功能、各用途建筑面积上下限及用途调整的约束条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人可根据市场变化,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灵活调整各用途的建筑面积,审批程序由“逐级审批”精简为“一次备案”,时间成本基本降为零,且无需补缴地价,有效助力企业更快抢抓市场机遇转型升级。

  在用途清单确定方面,资源规划部门在供应前期结合项目用地具体情况,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安全生产、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公益性设施布局等相关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明确地块允许混合利用的用途清单、主导功能及比例区间。用途清单可在零售商业、批发市场、商务金融、旅馆、娱乐、餐饮、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科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体育用地,工业用地中组合选择。

  在供地方式上,原则上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可协议出让。出让起始价(底价)按价值最高的土地用途组合市场评估价的70%,且不低于价值最高的土地用途组合基准地价修正值的70%确定。

  用途转换方面,在不突破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允许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清单及构成比例范围内进行调整,土地使用权人持调整方案向项目所在地资源规划部门备案即可,无需补缴地价。同时,用途转换后如涉及消防设计、公众聚集场所或变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需依法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或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产权登记方面,混合产业用地项目应办理整体产权,整体持有、整体转让,产权证书附记栏注记用途清单和比例构成等内容。

  下一步,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将联合各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讲与靠前服务,推动更多混合产业用地项目落地,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引导土地依法依规混合兼容,全面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厦门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旨在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与用途合理转换,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厦门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