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体育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6-13 08:06:27

  

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图1)

  天;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

  2.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公共体育设施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3.公共体育设施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低收费开放时应为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

  4.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应覆盖晨晚练等城乡居民健身高峰时段,不得全部安排在用餐高峰等城乡居民健身需求较低的时段。

  5.公共体育设施应符合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2.提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健身组织、健身指导等信息咨询服务,群众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获取科学健身知识、预定场馆、参加培训和赛事活动等服务。

  3.县(市、区)打造2种以上不同类型的符合当地实际的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每种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每年举办1次以上;有条件的行政村每年举办1次以上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所举办的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并建立健全专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4.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全年免费供公众使用。所配置的健身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关于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规定。